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南京中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诚石化集团
(二)英文名称:Nanjing zhongcheng Petrochemical (Group) Co .Ltd
(三)法定代表人:王旭东
(四)股东名称:南京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3号
(六)经营范围: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料油批发;煤炭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方式和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轮胎销售;汽车销售;仓储服务;投资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新型建材及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设备租赁、市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七)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3号、210003
(八)网址:www.njzcp.com
(九)电子邮箱:njzcbgs@126.com
(十)简介
南京中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南京市交通集团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市交通集团直接管理并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发展,已形成了光伏及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石化产品及建材等大宗物资贸易、房产土地持有型物业等三大板块。
公司经营领域主要包括清洁能源发电、输电、供(售)电业务,塑料及制品、轮胎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融雪剂、剧毒化学品、建材等大宗物资贸易,以及斯亚财富中心、建宁路市场、火工品仓库三块物业资产。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资产总额:期末余额1.59亿元,比年初1.89亿元增加-0.3亿元;
2、负债总额:期末余额0.99亿元,比年初1.29亿元增加-0.3亿元;
3、所有者权益总额:期末余额0.60亿元,比年初0.60亿元增加0亿元;
4、营业收入:本期累计0.48亿元,比上年0.99亿元增加-0.51亿元;
5、销售费用:本期累计0.001亿元,比同期0.005亿元减少0.004亿元,减幅80%;
6、管理费用:本期累计0.02亿元,比同期亿元0.03增加-0.01亿元;
7、财务费用:本期累计-0.003亿元,比同期-0.02亿元增加0.017亿元;
8、营业利润:本期累计0.005亿元,比上年0.001亿元增加0.004亿元,增幅400%;
9、利润总额:本期累计0.004亿元,比上年0.001亿元增加0.003亿元,增幅300%;
10、已交税费:本期累计0.002亿元,比上年0.003亿元增加-0.001亿元%。
11、净利润:本期累计0.004亿元,比上年0.001亿元增加0.003亿元,增幅300%;
三、审计报告意见重要摘要
1、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为0.00元,2021年1月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0.00元。 |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企业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算,其中确认的金额进入“信用减值损失”。 |
2021年信用减值损失列示为0.00元,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为0.00元。 |
2、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商品交付之前客户 已经支付的合同对价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其中税金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
2021年1月1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26,547,002.99元,2021年1月1日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3,451,110.39元。 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56,926.90元,2021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7,400.50元。 |
按照新收入准则,商品交付客户控制权转移之前已经发生的运费属于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应将其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 |
2021年减少销售费用0.00元,增加营业成本0.00元。 |
3、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按照新租赁准则,将租入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需计提折旧并确定是否发生减值,在财务报表列报为“使用权资产” |
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列示金额为0.00元,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产列示金额为0.00元。 |
按照新租赁准则,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后续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
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列示金额为0.00元,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产列示金额为0.00元。 |
3、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的审计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南京中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现任职务 |
任期 |
王旭东 |
男 |
52 |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 |
2021.1-2021.12 |
丁浩 |
男 |
47 |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2021.1-2021.12 |
胡仲彦 |
男 |
50 |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2021.1-2021.12 |
五、董事会报告摘要
无
六、“三重一大”事项
(一)重大经营决策
无
(二)重要人事任免
无
(三)重大产权变动
1、重大改革改制。
完成1户低效劣势企业清退,收回款项0万元,安置员工0人。完成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0万元。
2、重大产权转让。
无
3、重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无
4、重大未决诉讼。
无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
1、重大融资。
无
2、质押及对外担保。
3、无
4、年度对外捐赠情况。
5、无
七、年度财务预算和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无
八、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经济责任
1、利润总额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已完成
(二)安全责任
2021年2月公司行文下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同时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将之进行分解并持续跟踪;围绕目标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综合检维修等工作计划以确保达成。通过各项计划的完成、各项要求的落实,中诚石化集团全面完成年初所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三)创新责任
以数字化转型作为清洁能源实现快速升级的重要抓手,推动数字技术的全面应用,深度融合高校、科研机构和拥有技术团队的光伏用户单位科研力量,加强研发合作和资源共享,渗透融合智能传感器、信息化技术、光伏系统和设备监控,以数据和预警方式监控、控制、改善运营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同时,申报课题立项,形成软著和科技型成果,交能公司力争6月底前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环境责任
无
(五)职工权益
无
(六)未来展望
2022年将按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抓住产业发展机遇,整合内外资源,合理调整业务布局,加快清洁能源业务发展,做精物资贸易及资产租赁业务,实现当期正常经营业务盈利。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加快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与解决,强化制度和体系建设,下大力气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健康发展。
九、生产经营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销量
化工产品销售、房产出租,供电售电
(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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